天津市口腔医院口腔激光治疗机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2-A-0141)更正公告第1号


受天津市口腔医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口腔医院口腔激光治疗机项目实施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口腔医院口腔激光治疗机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2-A-014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30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项目需求书中需求条款内容变更如下:
1、删除“★9、内置锂电池,可充电电池,不低于30分钟的不间断扫描时间。”
2、“8、光束传输:光纤传导,水雾同步输出。”变更为“★8、光束传输:光纤传导,水雾同步输出。”
(二)本项目延期采购,时间要求如下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20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上应答时间2022年8月30日9:00至2022年9月29日13:00,
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9日13:00。
4、开标解密时间:2022年9月29日13:00至14:0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5、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2年9月29日14:00至17:00。
三、更正日期
2022年9月13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范志刚、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24538217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口腔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5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司学斌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128303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口腔医院口腔激光治疗机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2-A-0141)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