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 GC21110020240003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6-11 16:00:00 |
开标时间: | 2024-06-26 09:0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洼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大洼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大行审发【2024】40号、关于大洼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行审发【2024】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资金95%、地方配套资金5% ,招标人为 盘锦市大洼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东风镇水库村、叶家村;唐家镇袁家村、杜家村;田家街道高家村委会、顾家村委会等15个镇(街道)76个村。
2.2合同估算价: 799.85万元。
2.3招标范围: 勘测、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服务等。
2.4工期要求: 2024 年7月30日开工至2025年12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518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业主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或乙级测绘(工程测量)(含)以上资质)并且(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R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3.3 本次招标 £ 允许 R 不允许 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 7 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2024年6月26日 9 时 0 分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6月4日 8 时30分至 2024年 6 月11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网站名称和网址),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6月 26日 9 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网站(详细地址或指定网站)。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盘锦市大洼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金源街 地 址: 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 崔主任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3604233335 电 话: 0427-685969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984058772@qq.com
202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