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新办公大楼装饰装潢及智能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JG2024-14-0991(招标文件编号:JG2024-14-0991)
二、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新办公大楼装饰装潢及智能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安徽熠景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石家庄青园街220号、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铜陵北路与西淝河路交口科创大厦A-312
中标(成交)金额:2700.894623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滨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信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2459号国贸天悦花园C1幢办公楼1206、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与永和路交口向西200米中国铁塔4-6层、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D18组团1层5、6、7号,2层6、7号,4层2、3号
中标(成交)金额:2752.12034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安徽熠景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新办公大楼装饰装潢及智能化项目 | 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项目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高铁南站,天池路北侧,哈密路南侧,天山路西侧。拟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新办公大楼1至8层部分区域、地下室部分区域进行室内装修、改造、局部室外绿化、智能化建设、办公区域基础网络通信及公安网络专线开通等内容(面积约9000平方米),及全部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验收、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全部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等。 | 180日历天 | 童乃志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皖1112006200806464、皖建安B(2023)0005462)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滨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信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新办公大楼装饰装潢及智能化项目 | 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项目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高铁南站,天池路北侧,哈密路南侧,天山路西侧。拟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新办公大楼1至8层部分区域、地下室部分区域进行室内装修、改造、局部室外绿化、智能化建设、办公区域基础网络通信及公安网络专线开通等内容(面积约9000平方米),及全部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验收、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全部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等。 | 180日历天 | 宋加跃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皖1342018201903405、皖建安B(2020)024506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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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的80%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2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新办公大楼装饰装潢及智能化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公示期: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551-62120378。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51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0551-62120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杨鸿伟、魏琦,0551-62202733,13695657576(王)、18326620115(魏)、15056582334(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 13905690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