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信息中心物流监控子系统优化开发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BXZC240801(招标文件编号:BXZC240801)
二、项目名称:物流监控子系统优化开发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远通信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尚品园1号楼4层425
中标(成交)金额:72.5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远通信德科技有限公司 | 物流监控子系统优化开发服务项目 | 本次应用升级优化主要功能包括:海关监管场所(场地)巡查模块优化,优化指定监管场地录入信息项目,增加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历史档案修订功能,增加关区管理员数据维护功能,优化场所“随机抽查”功能;进出境(港)船舶物流链全景展示,进出境(港)船舶预警监控,船舶动态监控船舶展示,船舶动态监控电子围网展示,船舶靠离归档;新增智能锁地图展示功能;新增危化品业务展示功能;进出境集装箱动态数据回退删除。 | 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诺做到:服从采购人的组织、协调;按采购人相应的技术、管理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 工期要求:项目建设包括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上线运行、后期维护等活动,总工期为3个月。 | 系统建设应遵从采购人信息化标准体系,采购人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信息资源标准、应用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和信息化管理标准六个分体系。 系统需要采用统一数据规范标准,遵从系统建设的各项技术标准及规范,遵从相关的采购人标准要求。 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相关体系文件进行报备,包括但不限于制度、标准、指南、模板、说明等内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舒、高翔、赵厚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单位须按成交金额,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磋商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费率(服务)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882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地址:金宝街63号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孟老师 010-85193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东侧(临街平房)
联系方式:陈瑞灵、孙京丽 010-58811375、010-58811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瑞灵、孙京丽
电 话: 010-58811375/010-58811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