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公安厅信息化运维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设施设备)(包湖南省公安厅信息化运维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设施设备)第1次废标重采)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2441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公安厅(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帆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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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信息化运维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设施设备)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2441号 |
3、项目内容:湖南省公安厅信息化运维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包括台式机、高清摄像机、打印机、投影仪、显示器、会议系统等设施设备采购。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王警官 |
6、联系电话:15773161997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155452 |
大写:壹佰壹拾伍万伍仟肆佰伍拾贰元整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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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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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 |
分期付款: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2024年11月05日,完成日期:2024年11月20日。总日历天数:15天。 |
2、地点:指定地点 |
3、方式:设备类交货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货物 |
验收标准:产品型号与品牌严格遵照《采购清单》规格参数执行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4-11-05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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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05日 |
合同订立地点:指定地点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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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颜赤亚 | 委托代理人:彭祖怡 | 电 话:073184590007 | 电 话:18684733022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乌山街道旺旺路社区望城大道100号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曙光中路支行 | | 帐 号:430501864036000010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