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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5年公路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采购的更正公告

浙江浙江 2025-02-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XSZFCG002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5年公路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人员车辆配备表★1、投标人应安排不少于各标项基本配置的人员和设备数量投入本项目服务;驻场员为该标项入驻管辖区域公路管理站的人员,梳理相关内业资料(台账),同时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8T及以上洒水车指行驶证上整备质量8T及以上具备洒水作业功能的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或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1.45T及以上轻型自卸货车指行驶证上整备质量1.45T及以上轻型自卸货车,中型、重型自卸货车不符合要求;5T及以上清扫车指行驶证上整备质量5T及以上具备路面清扫功能的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或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以上人员、车辆为最低配置要求,不满足的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应安排不少于各标项基本配置的人员和设备数量投入本项目服务;驻场员为该标项入驻管辖区域公路管理站的人员,梳理相关内业资料(台账),同时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6T及以上洒水车指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6T及以上具备洒水作业功能的专用车辆(普通载货车辆及改装的除外);1T及以上轻型自卸货车指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1T及以上的轻型自卸货车,中型、重型自卸货车不符合要求;5T及以上清扫车指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5T及以上具备路面清扫功能的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以上人员、车辆为最低配置要求,不满足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技术、商务分:八、车辆配备车辆必须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备要求(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的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在此基础上:
1、每多增加一辆5T清扫车的得1分,最高得2分;
2、每多增加一辆8T及以上洒水车的得1分,最高得2分;
3、每多增加一辆1.45T及以上轻型自卸货车得1分,最高得2分。
4、每多增加一辆养护巡查车得1分,最高得2分;
车辆必须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备要求(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商业保险证明等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租赁的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及商业保险证明等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在此基础上:
1、每多增加一辆5T清扫车的得1分,最高得2分;
2、每多增加一辆6T及以上洒水车的得1分,最高得2分;
3、每多增加一辆1T及以上轻型自卸货车得1分,最高得2分。
4、每多增加一辆养护巡查车得1分,最高得2分;
3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5年2月18日10:00 (北京时间)2025年2月28日10:00 (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9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4-59129186

质疑联系人:鲍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59129330


2、集中采购机构: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4楼401室

项目经办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74-65733033

质疑联系人:徐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33011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4-6575355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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