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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吉林农安县 2025-02-14

一、项目编号:JLZH-2025-0102(招标文件编号:JLZH-2025-0102)

二、项目名称: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青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大桥3号东大小区四号楼4单元207号

中标(成交)金额:191.575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祥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花莲路67号北综合配套楼7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92.9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吉林省青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负责完成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工作;树木栽植、花卉栽植、草坪修剪、绿篱修剪,以及其他绿化养护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优质服务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吉林省祥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负责完成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工作;树木栽植、花卉栽植、草坪修剪、绿篱修剪,以及其他绿化养护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玉东、慕海燕、张阳、朱明星、谷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的取费标准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69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ZH-2025-0102

二、项目名称: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青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大桥3号东大小区四号楼4单元207号;

中标金额:1915750元;

评审得分:88.8分。

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祥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花莲路67号北综合配套楼701室;

中标金额:1929500元;

评审得分:8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完成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工作;树木栽植、花卉栽植、草坪修剪、绿篱修剪,以及其他绿化养护工作;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优质服务。

  • 评审专家名单:葛玉东、慕海燕、张阳、朱明星、谷闯。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的取费标准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一标段38354元整、二标段38597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农安县北环路与古城街交汇

联系方式:15714419111(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联系方式:0431-80543099(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廷宇

电  话:0431-80543099(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初审:张廷宇

复审:李斌

终审:李福旺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农安县北环路与古城街交汇        

联系方式:李福旺15714419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联系方式:张廷宇 0431-8054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廷宇

电 话:  0431-8054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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