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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十五五”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 2025-02-19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公路、水路)编制方案>的通知》和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要求,根据《长沙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拟按照“1+3+7”的体系开展长沙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即1个总体规划、3个行业规划、7专项规划。本项目为其中一个总体/行业/专项规划。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十五五”期间,即2026年-2030年。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长沙市“内五区”,即天心区、芙蓉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

3.规划主要研究内容

3.1现状分析:全面梳理长沙城市发展现状和公共交通基本情况,包括城际铁路、轨道交通、磁浮、地面常规公交等方面,总结“十四五”期间长沙公共交通建设成效,并诊断公共交通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2发展形势:根据长沙城市发展规划和趋势,结合国家和省级层面公共交通相关政策导向和发展要求,把握未来公共交通发展形势,为规划方案的编制奠定基础。

3.3总体思路: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交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支撑长沙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市民美好出行需求等角度,提出“十五五”期间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思路。

3.4主要任务:根据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思路,结合长沙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内外优秀城市经验,从轨道交通(含磁浮、云巴等中低运量轨道交通)、公交网络、公交设施、公交服务、公交信息化、行业管理、区域公交一体化等方面,明确“十五五”期间公共交通主要建设任务。

4.成果要求:最终研究成果主要为《长沙市“十五五”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成果时间:2025年6月前提交规划征求意见稿;2025年10月之前提交规划送审稿。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需与国家、省、市等上层次规划和政策充分对接。

2、服务期间,项目团队确保7*24小时响应,及时解决服务需求。

3、规划成果应通过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



六、验收标准

1、根据[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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