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芙蓉区大件、装修、园林垃圾收运处置服务标段一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二、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五、服务标准:
六、验收标准: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对芙蓉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进行收集处理,实现资源无害化处置。本项目按照标段一和标段二两个项目分别进行招标,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标段一负责的街道范围为:定王台街道、文艺路街道、朝阳街道、韭菜园街道、五里牌街道、荷花园街道、东屯渡街道,标段二负责的范围为:湘湖街道、火星街道、马王堆街道、东岸街道、东湖街道、马坡岭街道。本项目为芙蓉区大件、装修、园林垃圾收运处置服务标段一采购。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中标人必须具备处理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处置场地、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专业人员,还需具备对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的破拆、装车、运输等工作能力;并负责对芙蓉区产生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由中标人统一收集负责区域内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运输至投标人处置场地;由园林中心负责将区域内园林垃圾进行收集至区域内的集中点,中标人负责将集中点处的园林垃圾的转运和资源化处置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周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时间: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25]5号文规定,按照简易程序验收,每季度付款前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2)验收地点:采购人随机确定。
(3)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按最终合同约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