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公告 >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望城区公共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望城区公共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 2025-04-17
一、功能及要求:

    主要对全区授予公共汽车线路运营权的公交企业及其审批的运营线路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服务内容

1)日常考核

根据服务范围,成交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考核人员对望城区的营运公交车辆进行跟车暗访(具体暗访内容详见附件1中运营服务部分)。

暗访过程中,考核人员需随身携带录音录像设备,全程秘密进行拍摄,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包括车辆信息、考核人员乘车、下车时间、地点、违规取证等。

考核人员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相关信息,并上传至网盘(指定专用网盘)

暗访过程中产生的乘车、餐饮费用等由考核人员自行承担。

2)每周上报违规信息

成交供应商每周安排1个考核人员对跟车暗访考核上传的信息进行核查,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对考核中记录的违规信息进行统计汇总,上报给采购人。如公交企业对违规扣分信息提出异议,则需协助采购人再次进行违规信息核查,直至达到事实清楚的要求。

3)每月编制服务质量考核报告

    成交供应商安排专用人员编制每月服务质量考核报告。报告内容为日常考核中营运服务考核相关信息汇总、公交线路考核评分以及对望城区公交发展建议等。报告于次月的15日前提交给采购人。



二、相关标准

1、《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

2、《长沙市望城区公共汽车服务质量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望交发﹝202351号);

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4、 如若出台新的公交行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则依照最新考核办法执行。



三、技术规格

1、服务方式:根据采购方要求,本次考核内容为公交日常考核(服务质量考核)中运营服务考核,主要采用跟车暗访方式进行。

考核人员对照事先制定的考核评分标准及相关考核要求,如实记录考核过程发现的相关违规情况并进行打分,保证信息的清晰、准确,并留存相关证据。

2、服务范围:考核范围为日常考核中运营服务。

    对公交线路测评月均覆盖率为100%,对每条公交线路车辆月均测评率不低于60%,当月测评的公交线路车辆数以上月实际运营车辆数为准;具体考核内容为日常考核中的运营服务,共计50分,23条小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12个月,时间周期为20255-20264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长沙市望城区公共汽车服务质量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望交发﹝202351号)中运营服务规定的考核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核同意。

2)成交供应商采用跟车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

3)成交供应商按月组织考核实施,统计每条公交线路考核结果。

4)成交供应商每周至少安排14人次跟车考核,月考核线路覆盖率需达到100%,对每条公交线路车辆月均测评率不低于60%,每周考核应安排不少于2名考核人员。

5)采购人负责调查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调查机构日常考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该单位报告。

6)保密原则:成交供应商日常考核资料、综合考核结果、考核报告只向采购人负责,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向公共客运经营者、从业人员、媒体等任何第三方透漏。

7)成交供应商每周向采购人上报一次考核数据,并于次月15日前,调查机构向采购人提交上个月测评考核报告,包含电子版和5份纸质版。每月提交的报告应反映考核数据抽样情况、各公交线路总体考核评价、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建议、考核项目的缺陷或修改意见等。

8)原始考评资料必须及时装订存档,电子数据至少在云端保存1年才能报批销毁。所有考核、统计、分析、报告等资料要随时接受区交通运输局、采购人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9)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考核车辆时,不得现金投币乘车,必须采取移动支付乘车,留取工作痕迹。

10)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借考核的名义接受公共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宴请、礼品、礼金,更不得索要礼品礼金等,否则一经查实,将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成交供应商各项工作考核人员必须实施岗位轮换和人员更新。工作人员每月要轮换到不同的公交线路考核,至少每年度要更换30%的考核工作人员。

12)成交供应商每月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对考核项目的标准、考核表格的填写、证据的保存、数据的整理等进行必要的培训,要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13)考核人员必须配备并在工作时携带相应的工作设备,包括摄像设备、录音设备等。在日常测评检查中,查实的严重的违规行为应采取拍摄取证等措施保留证据并通过行业监督热线电话12328进行反映。

14)在公交服务质量考核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尽量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线网优化、场站布局、运力配置、运输组织等方面内容。

2、技术要求

1)考核工作应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考核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对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深刻的领会,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

3)考核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4)考核报告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12个月,时间周期为20255-20264月。

2、成果:以月为单位,提交12个月度服务质量考核报告;以周为单位,每周将违规信息上报。

3、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5%作为调查启动经费;之后按照季度支付剩余费用,采购人每个季度支付合同金额的25%作为调查经费。

3)成交供应商负责应为调查人员配备相应的装备及保护措施,并负责其人身意外保险。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应提交完整的编制成果,成果所有权属于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

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政策调整,需取消本项目服务工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的继续履行,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出具书面说明,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已完成工作量对应的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予以配合,不得提出异议。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