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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 2025-04-30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社区戒毒(康复)服务

采购单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预算:2640000

项目服务期:两年,合同一签两年(最终以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目的是服务单位结合雨花区具体情况,为全区各街镇提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理及宣传服务,完善雨花区禁毒工作,协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理到位,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顺利度过戒毒期,并对其家庭和戒毒工作情况进行了解跟进,减少复吸率;同时,协助街道、社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倡导全民禁毒,增强整雨花区禁毒防毒意识。

三、项目预算

服务费用预算:人民币2640000元。

费用包含所有服务项目、人员成本等服务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支出。

 



二、相关标准

满足《湖南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及采购方实际需求。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1、管理人员范围:所有裁决地在长沙市雨花区的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人员在社戒(康)期的主要管理工作及雨花区其他在册吸毒人员的协助管理服务工作。

2、人员配置

配置不少于2名工作协调员,负责在为雨花区禁毒办提供协调服务。

配置不少于15人的专职禁毒工作人员,负责在雨花区禁毒办指定的服务地点驻点服务。

3、服务内容及其量化

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主要管理服务;

2)在册吸毒人员协助管理服务;

3)禁毒宣传服务;

4)服务工作量内容

服务工作量内容

工作项目

分项

工作对象

工作内容

预算

(元/年)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理服务

1、出所必接

所有裁决地在长沙市雨花区的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人员

1.出所必接100%;

80000

2、建档服务及更新

所有裁决地在长沙市雨花区的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人员

1.档案建立覆盖率100%;
2.定期更新。

200000

3、风险评估

所有裁决地在长沙市雨花区的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人员

1.评估覆盖率100%;
2.风险评估2次/年。

60000

4、走访谈心

所有裁决地在长沙市雨花区的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人员

完成与尿检数相同的走访谈心记录,其中主动上门至少2次

150000

5、协助组织尿检测

所有裁决地在长沙市雨花区的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人员

1. 应检人员尿检覆盖率100%;
2.协助组织尿检次数不少于《湖南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规定次数。

70000

5、协助组织毛发检测

所有裁决地在长沙市雨花区的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人员

1.应检人员检测覆盖率100%;
2.协助组织毛发检次数4次/年(每季度1次)。

70000

6、拒戒、脱失、严重违反协议人员协助处置

所有裁决地在长沙市雨花区的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人员

1.协助处置覆盖率率100%;
2.完成报案材料并交付街道或社区禁毒专干。

60000

7、到期人员协助解除

所有裁决地在长沙市雨花区的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人员

1.协助解除覆盖率100%;              2.完成解除材料并交付街道或社区禁毒专干。

60000

8、禁毒信息管理平台录入

所有裁决地在长沙市雨花区的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人员

1—7项工作所有成果及时录入“星城阳光家园”对应模块

200000

在册吸毒人员管理协助服务

9、协助风险评估

长沙市雨花区所有在册吸毒人员

对街镇组织的在册吸毒人员风险评估提供协助

80000

10、协助走访谈心

长沙市雨花区所有在册吸毒人员

对街镇组织的走访谈心提供协助

102000

11、协助组织吸毒检测

长沙市雨花区所有在册吸毒人员

协助街镇组织在册吸毒人员毒检

50000

禁毒宣传服务

12、协助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

长沙市雨花区13个街镇

协助街镇严格按照市、区禁毒办关于开展深化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的要求落实工作

50000

13、禁毒宣传信息报送

长沙市雨花区13个街镇

50000

14、协助开展其他禁毒宣传工作

长沙市雨花区13个街镇

30000

其他

长沙市雨花区禁毒办

协助禁毒办完成其他工作

8000

小计:

1320000

服务期限两年合计金额:2640000元/两年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签两年(最终以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

1.2服务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质量保证

成交人提供的服务应是按时足量,满足《湖南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及采购方实际需求。

   二、售后服务

1、建立服务队伍人员考核体系

2、建立服务完成度考核体系

3、建立服务响应机制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季度支付,最后一次付款为履约验收期,待采购单位按程序组织验收,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剩余款项

2、采购人将在供应商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对其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技术及商务条款进行验证核实,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跟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不符,则废除其中标资格,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3、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项目所需的材料费、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均以包含在单价中,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其他为列明行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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