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至2027年度北山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需求公开


为了确保长沙县北山镇机关食堂、安保服务工作以及干部值班周转用房(原北山派出所内)安保服务工作的正常运作,现将长沙县北山镇政府机关食堂、安保以及机关干部周转用房安保服务单位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相关标准: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食堂服务要求:
1、负责镇机关干部食堂早、中、晩餐制作。
机关干部用餐为自助餐。早餐:做到面、粉为主,搭配其他品种(馒头、包点、鸡蛋、豆浆、红薯、稀饭等杂粮);中、晚餐:六菜一汤;传统节气或重要活动时,按采购人要求增加一个至三个菜。
2、负责镇机关干部食堂小型接待客餐、会议餐。
客餐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制作,餐桌数由机关支部确定。
3、负责机关食堂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食堂、餐厅及相关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5、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餐,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食堂开餐时间要求早晨8:00-8:50;中餐12:00;晩餐:(冬季:5:10-5:30;夏季:5:35-6:00)(另按季节调整)。非开餐时间餐厅和操作间都应及时关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轮流住镇值班。
6、机关食堂卫生区域:厨房、餐厅、储物间、仓库每日清扫并按要求摆放整齐。
7、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的思想,全力保证机关干部职工用餐,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7.1基本要求
(1)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帽子、服装),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讲究卫生。
(2)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食堂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强化整改提高。
(3)经常沟通交流,努力提高伙食质量,做到荤素菜、主副食搭配,应增加花色品种,做到色、香、味俱佳,虚心听取干部职工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4)做好储藏室物品管理,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摆放整齐,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对入库、出库的物品做好登记,对食材按要求留样;随时查处,及时增减,有过期霉变腐烂食物及时清理并作好销毁记录。
(5)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食堂操作间及库房重地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査水、电、气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每天(全年)按时开餐,先打铃,后开餐厅门、食堂厨师要每周五下班前将下一周菜品列好交食堂管理员审核并采购。努力做到饭菜味美,式样品种多变,原则上一周不得重复饭菜。
(7)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
(8)米、菜、肉等要清洗干浄,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9)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每餐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餐具冲洗第一步冲洗残渣,第二步用洗洁精清洗,第三步用流水冲洗2次以上。
(10)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清洁。
(1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厨艺,做出的菜尽量满足不同干部职工的口味,争取色香味俱佳。
7.2用具管理
采购人食堂内基础设施及厨具、餐具由采购人登记造册,并经成交人签字认可后提供给成交人使用,但承包期满应经双方清点,如有遗失或损坏,成交人应照价赔偿。
7.3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浄,保持卫生、整洁。
(3)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4)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5)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保持餐具用后洗涤,流水冲洗,严禁使用不洁餐具,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经常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菌变或食物中毒。加强食堂内外及餐具的卫生、消毒,每周不少于1次卫生大扫除,做到地面、餐桌、门窗无油污,厨具洁浄。
(6)如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食堂中毒的情況,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人承担责任。
(7)清洗地面和灶台餐具的用具要严格区分,严禁混用一个水池清洗。
7.4厨房防火管理
(1)安全使用液化气、电器设备,对天然气、电器设备开关、阀门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注意液化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
(3)熟练掌握液化气灶、电器的操作方法,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4)采购人负责配置四个消防器材,成交人工作人员要熟知使用。
7.5人员选用及安全责任
(1)采购人将食堂服务总承包给成交人,成交人负责组织安排及选用合适的工作人员。
(2)成交人安排的工作人员必须与成交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工作人员办理好意外工伤保险,切实注意安全操作,成交人工作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法律关系,一切法律责任概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因工作原由导致的职业病和安全问题,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3)如因成交人安排的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损坏采购人財物,由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定期到指定的卫生体检单位进行健康体格检查,持健康证上岗,对不适宜食堂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
(二)安保服务要求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2)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脱离和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4)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上岗前整理好仪容。
(5)实行24小时着装值勤,自觉遵守值班制度,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文明执勤,优质服务。
(6)严格遵守巡逻制度,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熟悉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各项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8)严格按交接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岗、空岗、漏岗。
(9)维持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安全管理服务要求:
(1)维护责任区的工作秩序,协助采购人做好防火、防盗、防破等工作。
(2)严格进行进出人员登记、门禁管理、来访接待和责任区巡查,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扫码、量体温等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工作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文明礼貌、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双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2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
六、验收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
七、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凭成交人开具的发票支付费用),每季度支付总金额的12.5%。
2、采购人每季度开展一次民主测评(详见附件1),民主测评满意率均高于80%,则支付成交人该季度全额服务费用;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80%,则支付成交人该季度全额服务费用的90%;若两次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8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组织履约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单位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均由成交单位自身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合同履行时,成交单位提供的服务不合格,成交单位应及时、无偿地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格成果质量要求,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成交单位应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响应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