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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移动办案服务费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长沙 2023-10-25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移动办案服务费采购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5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328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移动办案服务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15:00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5: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移动办案服务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移动办案服务费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3】003286

3.采购代理编号:LDZC-2023CS0013

4.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20

二、更正内容

(一)原定提交评分因素和标准中的技术(100分)权重60%中技术终端响应情况(60分):以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的移动办案终端配备参数要求为基准,完全满足要求计40分。技术缺、漏项或存在指标每负偏离1项扣2分,最多扣20分。供应商提供超过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的每正偏离1项加2分,最多加20分。

现更正为:

技术终端响应情况(60分):以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移动办案终端配备参数要求为基准,完全满足要求计40分。技术(缺、漏项或存在)指标每负偏离1项扣2分,最多扣20分。供应商提供超过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正偏离的,其中重要参数机身内存正偏离的加10分;其他的参数正偏离的每个加2分,最高加10分,上述二项最多加20分。

(二)原定提交评分因素和标准的商务(100分)权重30%综合实力:

1.类似业绩要求,每提供1个业绩合同得10分,共2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否则不计分。

2.为保证项目的信息安全,供应商(含母公司及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具备个人可识别信息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9151(适用于与信息系统硬件、软件和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服务相关的个人可识别信息保护管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3.为保证项目的稳定性,供应商(含母公司及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5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4.为保证项目的交付及时性,供应商(含母公司及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具备权威机构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5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5.供应商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具备工信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传输与接入专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每提供一项计7.5分,最多计15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6.供应商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信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联网技术专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网络工程师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每提供一项计7.5分,最多计15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上述持证人员不得重复,并提供相应人员近6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7.承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审务通终端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

1.类似业绩要求,每提供1个业绩合同得15分,共3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否则不计分。

2.为保证项目的信息安全,供应商(含母公司及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具备个人可识别信息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9151(适用于与信息系统硬件、软件和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服务相关的个人可识别信息保护管理),或ISO27701:2019隐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

3.为保证项目的稳定性,供应商(含母公司及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证书或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0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4.供应商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人员,具备工信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每提供一项计10分,最多计20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5.承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审务通终端的计10分,否则不计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涉及本更正公告的内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2)地址:娄底市娄星区

3)联系人:肖强生

4)电话:16617383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

3)联 系 人:刘先生

4)电话:0738-6371181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监管部门:娄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地址:娄底市财政局2号楼2层

3)电话:0738—8270036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4008199995客服QQ:2159511823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涟
       电话:18973892119
      2、采购人
      名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娄底市
      联系人:肖强生
      邮编:417000
      电话:16617383877
      电子邮箱:16617383877@qq.com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娄底市湘中大道市政府大院东侧“两个中心”大楼
      联系人:刘涟
      邮编:417000
      电话:18973892119
      电子邮箱:640418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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