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执法终端网络服务费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采购执法终端网络服务费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单位将提供定期网络维护、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故障服务受理,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已保障本单位执法人员在外的执法工作。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采购预算:4320000元(每年144000.00元)
(二)服务费用:300元/月。
(三)服务时间:3年(36个月)
(四)提供执法终端设备数量:400台
(五)服务内容:
1、通话时长≥2000分钟/月;
2、信息数量:短信≥200条/月;
3、被叫:全国被叫免费;
4、数据流量:≥80G;
5、服务期限:36个月;
6、套餐含来电提醒、来电显示、等内容;
(六)执法终端参数要求:
1、主屏尺寸≥6.82英寸;分辨率≥2720x1260px;后置摄像头≥5000万+1200万+4800万像素;前置摄像头≥1300万像素,支持3D深感镜头。支持自动对焦,支持OIS光学防抖。电池容量≥5000mAh;CPU≥海思 麒麟 9000s;内存≥12GB+512G;双卡双待;网络类型:支持5G网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投标产品不应与第三方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问题。
2、按照对应购买执法移动手机终端的保修、维修、更换等售后服务条款进行,无额外要求。
3、因采购人工作要求,前期执法人员终端号码已经公示在全市监管对象信息公示牌上以及其他法定公示的地方,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特要求本次采购的执法终端服务不更换终端号码,投标人需针对本条提供相应的承诺。若中标后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不更换号码的需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如遇人员调动、离职等可以用单位证明追回号码。
六、验收标准:
1.中标方负责对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达到国家相关的验收标准,对安装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根据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规定,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6、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
(一)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品、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二)无线网络信息包含4G或5G,网络信号全覆盖,支持用户全国漫游。
(三)供应商负责提供完善的网络通信服务,并保障通信稳定、网络畅通,出现网络故障应及时解决,协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承诺城区内2小时内响应提供上门服务,直至故障排除为止。
(四)相关配套的执法终端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使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