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浮快线黎明派出所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采购邀请公告


磁浮快线黎明派出所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采购邀请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磁浮快线黎明派出所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为CSGDJC-202224,采购人为长沙市轨道交通磁浮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采购。
1.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2.1项目名称: 磁浮快线黎明派出所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1.2.2工程概况: 黎明派出所工程位于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与长沙高铁南站东南侧,湖南磁浮公司车辆段内。工程为地上三层(警务办公室及后期用房)、地下一层(汽车库)的单栋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904.29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总投资为1767.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33.38万元,其他费用173.88万元,预备费160.73万元。
1.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1.2.4 服务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个月;
1.2.5 采购范围:新建磁浮快线黎明派出所对应的勘察、初步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2.6控制价:46.1万元,其中:
设计费(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费率上限值0.62%,设计费上限值8.8万元,暂定计费基数1433.38万元;
勘察费:优惠率下限值为0%,暂定勘察费上限值为7.75万元(按报审金额暂估);
监理费:监理费率上限值1.68%,监理费上限值24.08万元,暂定计费基数1433.38万元;
造价咨询费:费率上限值2.42‰,费用上限值3.47万元,暂定计费基数1433.38万元;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2万元。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2.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2.2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2.3监理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参与采购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2.3.1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第2.2.1要求,联合体须满足资质要求中第2.2条款要求。
2.3.2联合体成员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具备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工作比例划分、对应合同金额及承担各自合同内容具体实施、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相应工程维修责任、履约担保、发票的开立、收款、结算等,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3.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采购,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采购。
2.3.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3.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采购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2.4入围业绩要求:
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一个入围业绩。入围业绩是指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自本项目竞争性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1800天内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13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须包含设计工作)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信息时,须另外提供由合同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合同委托方行政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委托方名称一致)”,否则证明文件无效,视为无效业绩(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的,业绩以牵头人的业绩为准)。若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
2.5人员要求:
2.5.1拟任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的,须由牵头人委派);
2.5.2拟任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
2.5.3拟任监理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任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3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若拟任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有在监项目,则须为本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5.4拟任造价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注:除拟任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外,以上其他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2.6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如有,以采购人提供的函件内容为准)。
3.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5.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供应商须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线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完成认证后,方可参与采购平台采购活动。
5.2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包括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
5.3有意愿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 6 月 10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至采购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4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2年 6 月 10 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采购平台进行在线提疑。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供应商单位名称。
5.5 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采购平台发布,敬请获得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6 月 17 日10:00时。请供应商登录采购平台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平台予以拒收。
6.2电子响应文件应按采购平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请供应商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6.3因采购平台正处于试运行阶段,请参与本项目竞争性采购的所有供应商同时准备纸质响应文件,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60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且视供应商在采购平台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若供应商在采购平台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采购邀请公告和结果公示在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
index.aspx)、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csmtr.com)发布,具体以采购平台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在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
index.aspx)进行供应商注册及认证,并进行在线报名,具体要求请供应商在采购平台网站主页“办事指南”专区查看“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引”、“竞争性采购项目操作指引”。
8.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及编制电子响应文件,请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网站主页“办事指南”专区查看“供应商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流程”,并在专区下载“CA数字证书驱动”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轨道交通磁浮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
联系人:倪先生
电 话:0731-86850769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01室
联系人:周成
电 话:0731-85018855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