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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橘子洲•青莲站和省政府•清风站廉政文化阵地提质改造施工监理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湖南长沙 2022-04-28

  长沙市轨道交通橘子洲•青莲站和省政府•清风站廉政文化阵地提质改造施工监理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橘子洲•青莲站和省政府•清风站廉政文化阵地提质改造施工监理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线采购平台(网址: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参与本项目竞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含公告正文以及采购清单、服务标准与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等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橘子洲•青莲站和省政府•清风站廉政文化阵地提质改造施工监理项目;

  1.2 项目编号:CSGDJJ-202239;

  1.3 服务期:本工程计划2022年9月30日竣工开放。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向设计施工承包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到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1.4 采购范围:满足橘子洲•青莲站和省政府•清风站廉政文化阵地提质改造项目投入正常使用的所有相关的装修工程等,工程所对应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本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服务标准与要求》;

  1.5 控制价:监理费率2.15%,暂定监理费为17.72万元(暂定监理费计费基数为824.24万元);

  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 竞价响应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180(日历天)。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3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若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有在监项目,则须为本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竞价阶段配1名)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5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在竞价采购响应文件的竞价采购响应函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3人,含总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6供应商须具一个入围业绩,入围业绩是指供应商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已竣工的单项合同工程总造价35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的考核要求:(1)考核期限:1080天,自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竞价采购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2)考核依据:竞价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监理招标信用评价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8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如有,以采购人提供的函件内容为准)。

  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等文件上传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未按上述要求上传文件,或上传与资格审查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将被予以否决。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小组根据本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按照附件1《资格审查文件上传格式及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予以否决。

  4.成交候选人推荐方法

  4.1本项目以含税总价进行竞价。

  4.2评审小组从满足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含)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形,则采用评审小组票决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4.3 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低于企业成本的,或者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竞价。

  5.公告、澄清及报价时间

  5.1公告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 止(北京时间,下同)。

  5.2澄清时间: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5.1款规定的公告时间内登录采购平台填写疑问内容,填写疑问时不得上传与疑问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将视其报价无效。采购人对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如有澄清或修改,将在采购平台上另行公告通知,其中:

  (1)澄清或修改内容影响供应商在线报价的,采购人将重新发布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不影响供应商在线报价的,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发布。不足1个工作日的,顺延竞价截止时间。

  (2)如采购人重新发布竞价公告,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均须重新进行报价,敬请所有供应商注意。供应商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5.3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9∶00分。参与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平台进行报价、上传资格审查等文件。

  6.报价要求

  6.1供应商须按照附件2《采购清单》要求在采购平台上进行报价。其中,所报费率及含税总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不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

  6.2本项目对所有供应商的增值税税率均暂定为6%,供应商须按该税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合同支付阶段,增值税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额据实支付和结算。合同支付时,供应商需开具经采购人认可的合法完税单据。

  6.3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项,供应商如有报价缺漏项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6.4“费率”、“含税总价”均是包含了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的报价。

  6.5所有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单位为元。

  6.6报价应保证在竞价响应有效期内有效。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6.7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最终结算以长沙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单位审核为准。

  6.8报价应保证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和结果公示在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csmtr.com)发布,具体以采购平台发布的为准。

  7.2 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的附件,以及对竞价采购公告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在采购平台发布,敬请所有供应商注意。供应商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8.其他

  8.1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公告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竞价采购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竞价。

  8.2采购人有权在响应文件递交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供应商处理;被列为成交候选人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已确定成交资格的,取消成交资格。同时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采购人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8.3供应商注册及认证等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供应商须在采购平台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完成认证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参与本项目竞价需使用CA数字证书,请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专区中数字证书的办理要求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并在采购平台完成CA数字证书的绑定。

  (3)供应商操作指引、供应商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流程、CA数字证书驱动等详见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专区相关信息。

  9.异议与投诉

  9.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规定的期限向采购人内提出。异议的提出与处理按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的《招标采购活动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9.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

  联系人:倪先生

  电 话:0731-86850769

  

       附件:1.资格审查等文件上传要求

             2.采购清单

             3.服务标准与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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