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高新区2021年产城融合-华强路(金林路-金洲大道段)道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宁乡高新区2021年产城融合-华强路(金林路-金洲大道段 )道路工程 | ||
项目编号 | 430124202306130283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2306-430182-04-01-892251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宁乡市 |
相关公告 |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宁乡高新区2021年产城融合-华强路(金林路-金洲大道段)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宁发改审立〔2023〕19号文,项目业主为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宁乡高新区2021年产城融合-华强路(金林路-金洲大道段)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投资为5644.9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乡高新区2021年产城融合-华强路(金林路-金洲大道段)道路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乡高新区,南起金林西路(K0+000),北至金洲大道(KO+630);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宁乡高新区,道路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南起于金林西路,北至金洲大道,全长约630m,近期按40m红线设计实施。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
1.3 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22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优化20日历天,施工图审查及备案2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正式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准备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建安工程费为最高限额进行限额设计)、优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编制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并满足发包人的要求,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备案。
施工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清单)的施工、设备安装、竣工验收以及工程保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电气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1.5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符合最新国家及行业设计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最终按审批程序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9月27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0-24 09: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80590。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转2转1 或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北路 001 号;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731-870537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盛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电软件园二期B2栋三楼;
联 系 人:汪协成(项目负责人)、陈勇、冷夏忠;
电 话:0731-8251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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