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鑫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湘路(开元东路-长永高速北辅道)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文件


项目名称 | 华湘路道路工程(开元东路—长永高速北辅道) | ||
项目编号 | 430193202303230177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2303-430100-04-01-690967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长沙县 |
相关公告 |
长沙鑫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湘路(开元东路-长永高速北辅道)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07月08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 招标公告1.2.1招标项目或标段名称为:长沙鑫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湘路(开元东路-长永高速北辅道)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沙鑫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湘路(开元东路-长永高速北辅道)。 第四章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内工程概况中的项目名称为:华湘路(开元东路-长永高速北辅道)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请问,该项目名称以哪一个为准,请明确。
回复:长沙鑫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湘路(开元东路-长永高速北辅道)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问题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财务状况要求:未勾选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格式第十项资格审查、信用等资料:(4)投标人财务状况要求附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两处矛盾,意思不明确。
请问:是否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执行,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回复:本项目对投标人财务状况(银行授信额度、资产负债率、净资产)不作评审,投标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电话0731-84020090。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鑫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长龙街道开元东路1327号星沙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园8楼
联 系 人:梁志宇
电 话:0731-84037711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湖南省老干部大学金秋楼10楼
联 系 人:吴赛、谢建强、刘萍萍
电 话:0731-8979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