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期(三一科学城道路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开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期(三一科学城道路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咨询项目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开投批〔2021〕6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 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地质勘察、模拟清单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管网探测(复核)、排水管道CCTV检测、1:500道路横断面(含纵断面)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期(三一科学城道路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咨询项目
2.2项目地点: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三一科学城道路工程第二批,具体内容包含:1.三一路(东二路-东六路)下穿段新建隧道,总长度共计1485m、宽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开挖与回填、支护工程、主体工程、路面工程及管线敷设;2.三一路(东六路-黄兴大道)延伸段新建,总长度共计1140m、宽26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开挖与回填、路面工程、附属工程、排水工程及配套绿化小品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建设方安排为准。三一科学城道路工程(第二批)估算建安工程费110000万元。
2.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暂定72个月。总服务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日期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通过地质勘察,查明场地地质岩土分层情况,各岩土层的地层结构及物理力学性质,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进行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和岩石基本质量等级划分。分析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查明地下水埋藏条件。钻孔取样进行实验分析,出具地质详细勘察报告。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批准的可研编制,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施工图设计深度应满足:①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招标;② 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③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④能据以进行工程验收。如采用EPC模式招标,初步设计深度达到初步设计扩初深度并满足模拟清单编制要求,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本次招标包含相关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制作费、差旅费、加班费、会务费、专家费、报建配合费、设计人聘请的其他顾问或者专家的顾问费、概算编制费用等;考虑了设计单位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并综合考虑了现场交通对相关工作的影响。涉及土石方开挖的,需按须按区投评统一口径的要求,根据地勘报告岩石基本质量等级分类(完整程度及坚硬程度)将石方分类线展至土石方开挖横断面图中。
■监理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1)模拟清单编制:整理模拟工程量清单编制基础资料,分析初步设计,确定施工方案,依据施工方案,列出措施项目;列项,确定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描述特征,初步确认工程量,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主要材料设备询价,确定工料机价格编写编制说明,按甲方要求与相关部门核对后出具模拟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及编制报告书。(2)预算审核:审核编制依据合法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补充项目计量规则的合理性、适用性;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正确性,项目特征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审核工程计量的正确性;审核工料机价格的准确性;审核施工方案及措施项目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分析、审核措施项目及措施项目费的合理性;审核编制说明;与编制单位及甲方要求的相关单位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及审核报告书。(3)结算审核: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工程计价,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审核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的合理性;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审核发现的异议,与编制单位及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审核报告书。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1)管网探测(或复核):查明或核实施工场地有无已铺设的地下管线(包括给排水、燃气、电力、电信电缆、热力、工业等各种管道),如有,则查明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走向、埋深(或高程)、规格、材质及附属设施建设情况(包括井室尺寸、井壁材质、井壁厚度、井筒深度、井盖材质、井盖规格等)。提交管线测绘资料、调查报告、编绘地下管线图。(2)排水管道CCTV检测:对现状管道进行体检,搞清现状排水管网存在的功能性、物理性缺陷和问题。1)对管网中的障碍物、沉积、结垢、残墙/坝根、浮渣、树根等影响排水管网畅通性能的功能病害进行检测;2)对管网中的塌陷、错口、变形、破裂、接口材料脱落、腐蚀、起伏、脱节、异物穿入、渗漏、支管暗接等结构本体遭受损伤,从而影响强度、刚度和使用寿命的结构病害进行检测。工作内容:对排水管网积淤情况、断接情况、封堵或不通情况、错空情况、渗漏情况、管道变形、锈蚀或裂缝、管道沉陷、管网混接、检查井结构(井室沉陷、破损、开裂、砌体构筑物的耐久性损伤)等影响管道过流能力和水质变化的情况进行检测,并提供图像、视频、测量数据、取样资料和样本。提交排水管道及附属构造物病害检测资料及调查报告(含视频影像资料)。为检测开展的一切必要的安全文明措施、辅助工作(清洗疏通通风恢复等)。编制排水管道病害及功能检测报告。(3)1:500道路横断面(含纵断面)测量:准备资料,确定施测定位,引测水准,数据采集,整理资料,绘制断面图,检查修改。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管网探测(或复核)、排水管道CCTV检测、1:500道路横断面(含纵断面)测量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以上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2)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以上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3)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202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提供近1年(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01月19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安费用不少于30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含隧道)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勘察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 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其中中标通知书至少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盖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至少需包含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四项中任意两项服务内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2)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3)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4)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5)造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6)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执业资格证。应当由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执业资格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2)拟任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必须一致。(3)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造价单位) 必须一致。 (4) 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0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监理单位)必须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复印件。
3.2.7其他要求:(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2)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3)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4)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5)因本项目建设模式暂未确定,如本项目工程建设模式采用EPC建设模式,导致招投标文件和设计合同中所包含的设计阶段发生改变,则建设单位、发包人有权提前解除已签订的设计合同,已完成设计的费用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节点进行结算,这三个节点设计费用占总设计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5%、45%、40%。未达到结算要求的,则不予支付设计费用。设计人无条件承诺配合建设单位、发包人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和设计费用结算,并承诺除设计结算费用外,不再向建设单位、发包人要求其他补偿。如本项目工程建设模式采用传统模式(采用施工图预算招标),则预算审核取消,预算清单上限价编制按模拟清单编制计费标准计费,预算清单上限价编制费收费基数以长沙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三一科学城道路工程(第二批)预算上限合价(不含其他项目费)计算。(6)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可能划分为几个标段,监理单位需根据建设单位及报建要求配备相应人员,本项目监理费已综合考虑各标段人员配备情况,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计费额不分开算,仍按各标段合价计算;根据建设方安排,可能会按每条道路实施的先后顺序分条出具模拟清单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成果,也可能分标段出具模拟清单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成果,不论采用哪种方式,收费基数不分开计算,模拟清单编制费收费基数以长沙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三一科学城道路工程(第二批)模拟清单上限合价(不含其他项目费)计算,预算审核收费基数以长沙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三一科学城道路工程(第二批)预算合价(不含其他项目费)计算;结算审核费收费基数以长沙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三一科学城道路工程(第二批)结算合价金额计算。。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至少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派出项目负责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1月19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0090。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9.4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2023007。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邮 编:/
联 系 人:彭林
电 话:0731-84873946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金弦、粟智超(项目负责人)、呙于旭
电 话:0731-84169659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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