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怀化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应急养护工程监理


怀化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怀化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应急养护工程监理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怀化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应急养护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202330163号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市公路监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合同名称:合同协议书
合同金额大写:玖拾柒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序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01 | 怀化市公路监理有限公司 | 怀化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应急养护工程监理 | 否 | / | 无 | 1 | 975000.00元 | 975000.00元 |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8月23日
地点:怀化市。
方式: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
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 70%,缺陷责任期阶段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25%,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无息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 5%。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8月23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8月23日
甲 方:怀化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乙 方:怀化市公路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周桂平
委托代理人:聂阳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8174561654 电 话:0745-2369856
传 真:/ 传 真:0745-2369856
地 址:怀化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中路373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银建支行
账 号:43001501272050001797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