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局专门教育学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潭市教育局专门教育学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2日
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 湘潭市教育局 的委托,对 湘潭市教育局专门教育学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教育局专门教育学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潭市财采计【2023】0292号
委托代理编号:XTJY20231015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6个月的教育矫治期限。
8、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þ磋商保证金:不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二、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1 | 湘潭市教育局专门教育学校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0200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3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或银行开户许可证;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书面承诺原件或“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湘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锋支行
账 号:8201 1100 0006 8643 0
行 号:314 553 020 030
3、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下午5:00之前足额转账到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账上,付款凭证做到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4、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以备查账。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3年 11 月 22 日至2023年 11 月 29 日 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①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②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或银行开户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携带U盘到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 12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七、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教育局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68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731-5231544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系人:段海燕
联系电话:0731-5852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