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202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202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41000.00元
大写:伍拾肆万壹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 | 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 | 1 | 项 | 541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11月22日。
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供货任务完成后经检验验收合格,付款至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在质保期满后无息结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11月22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1月22日
甲方:(公章)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 乙方:(公章)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 开户银行:招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梅溪湖支行 |
| 账 号:731907946610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