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心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9日 |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3]-030129-1 |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中心医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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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3]-030129 |
3、项目内容: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蒋崇辉 |
6、联系电话:0734-8275875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079000 |
大写:壹佰零柒万玖仟元整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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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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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 |
分期付款: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2023年11月29日,完成日期:2024年11月28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
2、地点:衡阳市中心医院本院、衡阳市中心医院华新分院 |
3、方式:按合同约定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衡阳市中心医院 |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3-11-29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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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1月29日 |
合同订立地点:衡阳市中心医院本院、衡阳市中心医院华新分院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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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尹军 | 法定代表人:刘润伟 | 委托代理人:李志辉 | 委托代理人:伍丽红 | 电 话:15200507681 | 电 话:18173405112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洪山镇古城村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光辉路支行 | | 帐 号:430015308640525017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