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监狱迁建新址武警营房办公家具采购(包家具采购(包二))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9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002419号-2 |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长沙监狱(甲方) |
供应商(全称):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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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迁建新址武警营房办公家具采购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2419号 |
3、项目内容:迁建新址武警营房办公家具采购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朱婷 |
6、联系电话:85484002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409241 |
大写:肆拾万玖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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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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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 |
分期付款: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2023年11月29日,完成日期:2023年12月29日。总日历天数:30天。 |
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3、方式: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3-11-11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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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1月11日 |
合同订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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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许建军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0731-85484028 | 电 话:010-58672727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 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B座10层 | |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 帐 号:200000043730000178885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