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汽修实训室建设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汽修实训室建设项目(第二次)
合同公告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30日
采购合同编号: HNYSXT2023011
采购人(全称):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嘉晟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汽修实训室建设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 潭市财采计(2023)0268号
(3)项目内容: 见谈判文件 。
(4)项目承包范围: 见谈判文件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393880元
大写: 叁拾玖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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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4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按合同签订实施。
4.付款: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初验合格,无重大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款项的95%,运行正常,满一年后,符合合同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售后要求的,运行正常且无重大质量问题,进行最终验收后,剩余5%在 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1月27 日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壹份,供应商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1 月 27 日
甲 方: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乙 方:湖南嘉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