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利用纸媒宣传开设日晚报专栏 1、日报:“人大聚焦”专栏,紧扣市委工作重点、紧盯政府推进难点、紧贴群众关注热点,围绕市、县、乡三级人大重点工作、代表履职实践和群众关注热点等素材中体现人大监督职能与监督成效等内容,宣传展示我市人大监督方面工作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以及取得的突出成效。每月刊发2期。 2、晚报:侧重于人大相关的法规条例解读和人大代表的建议案落实访谈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素材着手,对“两会”中人大代表的建议案进行跟踪采访,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人大故事。每月刊发2期。 3、新媒体:日报、处州晚报官微除了推送日报、晚报刊发的内容外,对一些人大关注热点话题进行新媒体策划,加强与读者的互动。重要内容或工作节点,按照甲方要求增发新媒体发布次数,或者增加制作H5等新媒体产品。
一、 采购人名称: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101987307948
三、 采购项目名称: 丽水市“人大聚焦”专栏日报社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丽水市“人大聚焦”专栏日报社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 1 | 300000 | 年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更好地服务和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在丽水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能,着力提升立法质量、监督实效和履职能力,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意见》要求,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讲好人大好故事,建好“宣传+监督”新模式,有效提升人大影响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唯一供应商采购。因丽水纸媒只有一家丽水日报社,为此,我单位依据采购法,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丽水日报社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李玲敏 | 高级工程师 |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
| 王慧琴 | 工程师 | 浙江方圆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姚菊俊 | 教授级工程师 | 丽水市园林管理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唯一供应商采购。因丽水纸媒只有一家丽水日报社,为此,依据采购法,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联系人: 潘主任
联系电话: 0578-2098201
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柳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8-2669165
地址: 丽水市财政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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