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华天大酒店活动灯具采购项目
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永州华天大酒店活动灯具采购项目澄清与修改如下:
回复: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只能委托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
回复:如本项目投标人为制造商,则需提供类似艺术灯具销售案例(提供2018年至今单份合同金额≥260万元的销售合同作为证明文件);如本项目为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投标相同品牌的代理业绩(如本次代理商投标品牌为“A”品牌,则可以接受经“A”品牌厂家授权的国内代理商投标,业绩需要提供投标人所代理的“A”品牌的业绩)(提供2018年至今单份合同金额≥260万元的销售合同(同为A品牌产品)作为证明文件)。
回复:国内制造商或者代理商的生产场地≥20000㎡,进口产品可以提供国内年销售额5-10亿的业绩证明替代生产场地的要求。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17:00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