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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公安局城市大脑畅行丽州-协同应用项目(2021年一期)前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

招标公告 浙江金华 发布日期:2022-07-11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公安局城市大脑畅行丽州-协同应用项目(2021年一期)前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
发布时间: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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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永康市公安局城市大脑畅行丽州-协同应用项目(2021年一期)前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询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2-xqgs607b0d307af1fa3f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招标需求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条款;
2. 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如限制性品牌、型号);
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2-07-15   16:00前

2、意见递交方式: 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室;或扫描后发送邮件邮箱:3183214416@qq.com  

3、意见接收机构: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 周巧玲     

5、联系电话: 0579-87447077 

6、联系邮箱:  3183214416@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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