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青竹湖街道太阳山农民安置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8月7日17:00)截止。本次答疑与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一、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请问:“两型产品承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是否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即可吗?另,除联合体协议按要求各联合体单位签字盖章外,请问其他资料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提供? 2、投标保证金选用一种格式的情况,其他格式是否可以删除? 3、投标附录中有关合同部分的内容是否可以填写“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4、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是否可采用签字盖章后扫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形式? 5、关于“两型产品承诺”,格式是否可以自拟?“两型产品承诺”和“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是否可以签字盖章后扫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形式? 6、投标函附录中的“质量标准、保修要求”是不是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的要求为准?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条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包括“澄清、补遗等”,请明确是否提供招标人发布的澄清补遗公告网页截图即可? 8、投标附录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约定内容中“至少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计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请明确此处填写人数是否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的7人填写? 9、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落款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10、投标报价时,单价包干工程是否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格式报价即可? 11、投标报价时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总价是否不高于限价即可? 12、招标文件的3.2.4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中,建安部分控制价(462883391.3 元)+设计部分控制价(1494698.96元)≠最高投标限价(64378090.24 元),且招标文件建安部分控制价(462883391.3元)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建安部分控制价(462883391.28 元)合计不一致,请明确控制价及组成的价格。 13、请明确进度款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
答复如下:
1)“两型产品承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需要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其它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2)可以;
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4)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5)“两型产品承诺”格式可以自拟;“两型产品承诺”和“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可以签字盖章后扫描,按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6)是;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条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包括“澄清、补遗等”投标人自行下载即可;
8)投标人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自行填写;
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10)单价包干工程报价可以按照《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格式报价;
11)是;
1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64378090.24元;设计部分控制价≈1494698.96元,设计部分按优惠率报价。建安部分:房建主体施工造价上限值为462883391.3元;招标文件建安部分控制价(462883391.3元)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建安部分控制价(462883391.28 元)合计有小数点后的略微差异,属于表格计算中四舍五入运算结果,不影响其报价,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自主报价;
13)详见合同协议书第四条第4点合同价款支付。
问题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余人员(含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设计项目部各专业人员)在投标阶段是否仅承诺中标后按规定配置到位即可?
答复如下:是。
本次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