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KY-2023-1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幅度 | 3.3.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3.3.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工程项目为5%)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 3.3.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4%、工程项目为2%)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未涉及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树下王路38号环保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晶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096926
质疑联系人:周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131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市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绍兴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加丽、金丹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050170
质疑联系人:吴正樑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22704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 真:/
联系人 :张婷婷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80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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