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CG20231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多导睡眠记录仪及经颅磁刺激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因采购文件中“三、商务要求表(标项1、标项2)”的质保期与“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商务技术分——标项1、标项2”的质保期前后不一致,故特此澄清以“三、商务要求表(标项1、标项2)”质保期为准。
澄清内容:
|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1 |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商务技术分——标项1 | 第3.1条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1年)的情况下,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 | 第3.1条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主机质保5年,其他按国家或行业或原厂质保标准执行)的情况下,主机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 |
| 2 |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商务技术分——标项2 | 第3.1条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1年)的情况下,每增加1年加0.5分,最多加1分。 | 第3.1条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整机质保5年)的情况下,整机每增加1年加0.5分,最多加1分。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对应内容作相应修改。各供应商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响应文件,澄清公告是采购文件的补充,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路3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68320831
质疑联系人:钱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3456290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晓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376091
质疑联系人:俞晓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350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