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CG20231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宁市全国重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防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7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澄清内容:
|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1 | 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总承包资质壹级。 标项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 标项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 |
澄清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对应内容作相应修改。各供应商须按澄清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响应文件,澄清公告是采购文件的补充,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按澄清公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负。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文物保护所
地 址:海宁市西山路54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宏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7044001
质疑联系人:褚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046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7340271
质疑联系人:俞晓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350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传 真:/
联系人 :沈洁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