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建立2018 、2019年度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入围库的通知
长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星沙商务写字楼等办公院落的日常维修维护。为进一步规范局属管理范围内的维修(装修)、改扩建工程项目,提高工程质量及施工效率,加强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促。现就我局建立2018-2019年度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入围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在湖南省内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2.具有房建、装修、市政施工资质的企业,有一定的行政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经验。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申请资料要求
1.申请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递交申请文件,否则拒收申请文件。
2.申请单位递交的资料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封面注明申请单位名称、办公场所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
由县机关事务局组建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申请加入施工单位候选名单的单位进行符合性资格初审,产生入围单位的候选名单。
四、正式确定入围单位
1.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入围后,各入围施工单位将按照县机关事务局拟定的条件,并随机模拟某工程项目编制预算书,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将工程项目编制预算书(需密封)交县机关事务局。
2.正式评审:由县机关事务局聘请相关管理部门、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提供的资料开展评审,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综合评分法有关要求,确定工程项目编制预算书最终得分,并依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3.最终确定:按照专家评审小组综合评选的单位,由县机关事务局党组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采取民主集中决策方式产生3家单位入选县机关事务局2018-2019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正式名单。
五、公 示
县机关事务局负责将正式进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正式名单的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实施。
六、入库的施工单位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负责地参加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承包活动;
3.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承包项目的项目班子到位,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4.不参与串标、转包、非法分包、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以行贿、受贿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
5.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良好合作,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七、候选名单的应用和管理
1.候选名单建立后,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清退:
(1)已不再具备进入候选名单的基本条件的;
(2)发现在申请进入候选名单的资料中弄虚作假的;
(3)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业务主管部门实施的履约考评不合格的。履约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严重拖延工期和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4)在施工项目中被选中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承包项目1次(含1次)以上的;
(5)有其他严重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的。
2.施工企业被清出候选名单前已签订承包合同,应继续完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因事务发展有权扩大、调整、施工单位候选名单。
八、项目说明
1.县机关事务局的工程项目为动态管理模式,工程量要依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全年无固定业务量。
2.在纳入库内实施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的模式先确定施工队伍,再由施工方编制施工方案和预算造价,由业主单位审定后再行实施,最终经投评结算。
3.原则上此次入围的项目库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长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九、递交和接受申请资料
申请资料递交时间: 2018年2月6日-2月23日 (有效工作日10天,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递交申请资料时间截止后,申请人不得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接受申请资料地点为:县政府一楼111室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黄长寅
联系电话:84013080
十、最终解释权
县机关事务局对本次建立入库名单事宜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