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
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湖南省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目前,湖南高速集团信息化建设处在“跨域式”发展阶段,随着集团公司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的需要,面向集团经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需求也逐渐清晰,但面临的问题也逐步增多。在此过程中,需要解决“信息孤岛”、“数据接口”不统一、软件系统的适应性扩展性差、缺少“标准化”支撑、系统前瞻性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亟需夯实集团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一套统一的信息化支撑技术底座——云平台,并加强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安全防护水平,为集团后续信息化发展提供强有力基础支撑。构建集团云平台技术底座,以软件支撑平台和硬件支撑平台为基础,以集团信息化建设目标为导向,采用先进的软件技术、数据库技术、虚拟化技术、网络技术,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全面、易于使用的信息化支撑平台,整合系统软硬件资源,提升各系统之间数据集成能力、服务集成能力、流程管理能力、内容整合能力,为系统运行提供硬件、网络、数据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并提供应用开发和扩展能力,实现基于平台快速构建应用系统,提高业务需求的响应能力。平台从整体设计上满足“七个统一”的要求:统一接入、统一认证、统一API服务、统一消息、统一数据、统一流程和统一运维,为后续湖南高速其他系统建设统一技术标准提供支撑。通过各软硬件系统的部署、开发集成实施服务及安全体系构建,建立集团统一的信息技术支撑体系、信息安全体系及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为信息化建设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
招标范围: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项设备采购,具体详见供货需求。本次设备采购招标分为3个标段。其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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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供货设备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招标预算 |
交货地点 |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
项目供货期限 |
设备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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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1 |
服务器及存储 |
见供货要求 |
见供货要求 |
116.1180万元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021年3月15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1个月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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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2 |
网络设备 |
52.5412万元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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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3 |
网络安全设备 |
83.4780万元 |
5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详见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生产制造厂商)投标或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须出具生产厂家承诺书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授权书)。
3.4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多个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1688平台(网址:https://www.1688.com/)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如遇到平台使用问题可以咨询客服电话4008001688)。自行在平台上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供应商入驻详见附件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 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人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湖南高速公路集采平台(https://hngs.go.1688.com/page/index.htm)上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盖公司章的PDF版)。如投标文件超过50M,可分册上传,不超过10册。如投标文件超过500M,投标人可在开标现场递交U盘给招标人,如递交的U盘中投标文件大小未超过500M,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且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上传至湖南高速公路集采平台(https://hngs.go.1688.com/page/index.htm)。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SB1标段:2万元;SB2标段:1万元;SB3标段:1.5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请备注招标编号:0623-2175N1109018 ,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 号:810000106680000001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5.5 招标人通过“钉钉”手机APP进行远程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提前下载“钉钉”手机APP并准时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高速公路网(www.hngs.net)、湖南高速公路集采平台(https://hngs.go.1688.com/page/index.htm)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湖南高速企采商入驻指南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31-89757176
传 真:0731-897571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邮 编:410003
联系人:匡先生
电 话:0731-84555411
传 真:0731-84553843
邮 箱:278212500@qq.com
投诉受理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文女士
电 话:0731-89757122
异议受理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731-89757152
2021年 2月 8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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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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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拟提供设备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授权书。(本条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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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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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净资产不少于 150万元。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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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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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1标段: 最近3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中的1年内(指连续12个月),累计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服务器及存储设备供货业绩。 SB2标段: 最近3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中的1年内(指连续12个月),累计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网络设备设备供货业绩。 SB3标段: 最近3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中的1年内(指连续12个月),累计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网络安全设备设备供货业绩。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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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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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款的情形: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的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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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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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 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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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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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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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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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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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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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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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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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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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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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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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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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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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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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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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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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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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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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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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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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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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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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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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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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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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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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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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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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①: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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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2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 家时, 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1.5%、2%、2.5%、3%五值中并在开标时分标段随机抽取。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 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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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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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应低于 50 分。
② 对于制造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材料,C1 取 0.6,C2 取 0.4;对于常规、通用材料,C1 取 0.5,C2 取 0.5, 具体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③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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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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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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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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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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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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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质期 |
3分 |
质量保证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质量保质期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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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交付计划 |
4分 |
提供详细的设备交付计划的,得4分;未提供或不详细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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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案 |
4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实质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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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4分 |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交货期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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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3分; 2、每增加1 项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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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技术部分 |
30分 |
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
10分 |
根据第5章供货要求中设备组成及主要技术要求,完全响应得6分,优于招标要求每一项加1分,最多加4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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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技术方案 |
5分 |
总体架构、技术路线、部署方案等设计内容完善,专家根据方案综合分析打分,方案合理、内容完整、专业性强、措施详细,计4-5分;方案较为合理,内容较为充实,有一定专业性,措施比较详细,计2-3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完整性一般,未体现专业性,措施可行性一般,计1分;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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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整体技术评价 |
5分 |
对设备的组成、品牌、性能等的先进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分档计分,相对最优的得4-5分;相对较优的得2-3分;相对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说明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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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验收等实施方案 |
5分 |
设备的验收标准和程序是否合理和严谨;提供有详细、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调试、验收等方案,得4-5分;调试、验收等方案存在瑕疵的,视具体情况得1-3分;未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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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
5分 |
提供详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国内售后服务点及备品备件库、技术支持能力等)的,得4-5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方案存在瑕疵的,视具体情况得分,1-3分;未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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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50分 |
评标价评分 |
5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E1=1 E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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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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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项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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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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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附件3:湖南高速企采商入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