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市沩水源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宁乡市沩水源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2023﹞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标人为宁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单位为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乡市沩水源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宁乡市沩水源头流域,主要范围为巷子口镇、龙田镇、沙田乡、沩山乡和黄材镇
建设规模:(1)沩水源头流域水生态修复,新建人工湿地15000㎡,生态护岸105000㎡,生态沟渠14000m;(2)黄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新建保护区隔离护栏4000㎡、界标牌38块,道路警示牌12块,宣传牌8块,水华视频监控20套,滚动筛分离型水华打捞船1艘,生态拦截沟1260m,四格净化池(新建)191套,四格净化池(改造)103套;(3)杨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新建隔离护栏3600㎡、界标牌30块,道路警示牌12块,宣传牌20块,水华视频监控5套,生态拦截沟1740m,四格净化池(新建)46套,四格净化池(改造)160套。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宁乡市沩水源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具体以发包人核发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批复及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核准的施工图以及经评审定案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采购工作内容: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具体采购内容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核准的施工图以及经评审定案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255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设计要点要求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和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4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本投标单位的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c不要求
g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0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从 2023 年 11 月 20 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评标办法
6.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3 本次招标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电话0731-87807615。
9. 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转2转1或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宁乡市花明北路
联 系 人:朱成
联系电话:0731-87071512
招标代理机构: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人民北路嘉诚首府1栋801室
联 系 人:黎贵兰(项目负责人)、黄志祥
联系电话:19974940171/18973174406
日 期: 2023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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