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党报党刊征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404544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征订《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浙江日报》、《今日浙江》等党报党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0454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经项目情况介绍、专家咨询,专家小组在分析讨论的基础上,一致认定以下意见:
1、根据目前全国有80%以上的党报党刊通过中国邮政集团代理发售,所以邮政集团是目前经营邮政党报党刊最全面的单位,同时邮政系统网络全面深入乡镇直至村级区域。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党报党刊代理发售的唯一单位,具有唯一性,而且价格透明,其价格为全国统一发行价。
2、中国邮政集团同时承担党报党刊投递任务,国家发行的报刊杂志大多数由邮政集团负责投递,目前镇级政府的党报党刊均由邮政集团负责投递,由邮政集团征订投递能够更加及时的将党报党刊送到乡镇。
3、党报党刊的发行与投递具有很强的时效性,需要本地供应商提供相关的报刊投递渠道和资源,因此在平阳县仅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平阳县分公司可以保障我镇报刊的及时送达,其他供应商都无法保证及时性。
基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不适合公开招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平阳县分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平阳县分公司
地址: 昆阳镇细龙路6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谢女士
联系电话: 0577-63860677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凤起大道5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 系 人: 吴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63888115
传 真:
地 址: 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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