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妇科超声诊断仪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妇科超声诊断仪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3-A-023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删除采购清单中超声诊断仪的参数“5.1.9”的“★”号标志。
(二)删除采购清单中超声诊断仪的参数“5.4.9”的整条内容。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客观分第5条变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所投全部产品每增加1年保修得1分,最多2分。”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客观分第7条变更为“提供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能证明所投产品满足采购清单技术参数中加注“★”的需求条款,技术支撑材料响应得分=(加注“★”的需求条款提供技术支撑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满足的条款累计数量/加注“★”的需求条款总数)×1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技术点对点应答表”中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所对应的材料进行评判,未提供页码或提供页码不准确的视为无技术支撑材料。
注: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或加盖医疗器械注册证中代理人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若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证明所投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则视为无效响应。”
(五)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客观分第8条变更为“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30分;
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不足15条的,每出现1条以上情形减2分,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15条的,本项得0分。”
(六)网上应答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20日9:00至2023年12月25日8:30”。
(七)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5日8:30”。
(八)开标解密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5日8:30至9:30”。
(九)网上开标公示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5日9:30至12:00”。
(十)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3年12月8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楠、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增产道69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小红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063781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妇科超声诊断仪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3-A-0238)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