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兴桥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水环境提质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 湘潭市城市供水排水监测管理站 的委托,对 唐兴桥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水环境提质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唐兴桥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水环境提质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295
3、委托代理编号:XTJY20230827
4、采购项目预算:3397883.85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竣工验收完毕。
8、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þ磋商保证金:不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9、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唐兴桥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水环境提质工程 | 唐兴桥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水环境提质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执行
| 1、工期: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竣工验收完毕。 2、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主体完工后付合同总金额的70%,竣工验收后付合同总金额的80%,待财政审计结算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参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
(4)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名,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6)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注:上述相关资格证书除职称证书外均应真实有效(应提供在有效内的资格证书或完成投标截止日期上一年度的培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行为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整(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3、供应商以企业法人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保证金户名: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湘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锋支行
账 号:8201 1100 0006 8643 0
行 号:314 553 020 030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以备查账)
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下午5:00之前现金或足额转帐到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帐上,付款凭证做到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 11 月 27 日起至2023年 12 月 1 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①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②企业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或银行开户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携带U盘到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6、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 12 月 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湘潭市岳 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采购人: 湘潭市城市供水排水监测管理站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
联系人:谢良平
电话:0731-58262390
2、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系人:冯理理
电话:0731-5852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