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516,000 | 教学仪器 | 详见文件 | 1 | 516,000 |
(1)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可为分支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