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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邵阳至永州铁路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SYSDQGⅠ标、新建邵阳至永州铁路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SYSDQGⅡ标、新建邵阳至永州铁路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SYSDQGⅢ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4-01-14
项目名称 新建邵阳至永州铁路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 A4301002023111703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201-430000-04-01-463134
交易分类 工业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邵阳至永州铁路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国铁集团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邵阳至永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159号)、《国铁集团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邵阳至永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398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南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邵阳至永州铁路(简称“邵永铁路”)线路北起邵阳地区邵阳站,向南经邵阳县至永州地区永州站,新建线路长110.33公里,其中正线长96.19公里,邵阳地区改建益湛铁路2.28单线公里,永州地区新建衡柳联络线11.86单线公里全线设邵阳、邵阳县、永州等3座车站

2.2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

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

最小曲线半径为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

牵引种类:电力。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列控系统。

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2.3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项目为所有影响邵永铁路工程建设及运营要求的“三电”及管线迁改和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范围内的全部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和设施电磁防护迁改工程设计、施工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和设施电磁防护等迁改工程的规划、物资采购、设计、施工、调试以及与迁改工程有关的协调工作等

2)为迁改进行的征地拆迁(含场地清理,不含红线内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废弃塔基(含塔材、导线) 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  

3)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涉及的相关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手续。 

4)负责相关单位协调、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SYSDQGⅠ标,SYSDQGⅡ标,SYSDQGⅢ标。

SYSDQGⅠ标范围:正线DK0+000~DK9+300和洛湛改LZGCK221+500~LZGCK223+100范围内所有影响邵永铁路工程建设及运营要求的“三电”及管线迁改和相关工作。

SYSDQGⅡ标范围:正线DK9+300~DK45+300(含2公里短链)范围内所有影响邵永铁路工程建设及运营要求的“三电”及管线迁改和相关工作。

SYSDQGⅢ标范围:正线DK45+300~DK98+500和西北联络线上行XBSLDK0~XBSLDK6+600及西北联络线下行XBXLDK0~XBXLDK5+200范围内所有影响邵永铁路工程建设及运营要求的“三电”及管线迁改和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铁道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3.1.3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或承担过一个干线铁路四电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如为设计业绩,合同金额为项目三电迁改或四电工程的投资额)。

3.1.4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铁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或承担过一个干线铁路四电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中或其它铁路工程合同中包含影响新建铁路工程建设及运营的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石油、天然气管道等线路和设施的迁改及电磁防护工程中任意一项或多项内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任一项时间满足即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不满足但项目在2018年1月1日之后还在建设中的业绩也可,须另外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在建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行政公章”。若以上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相关要求时,须另外提供可研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阶段造价等批复文件或另外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行政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近 3 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南省公管办发布的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包括并不限于:服务期未满提前撤场、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行贿犯罪等),投标人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2018年1月1日起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铁路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中或其它铁路工程合同中包含影响新建铁路工程建设及运营的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石油、天然气管道等线路和设施的迁改及电磁防护工程中任意一项或多项内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任一项时间满足即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不满足但项目在2018年1月1日之后还在建设中的业绩也可,须另外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在建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行政公章”。若以上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相关要求时,须另外提供可研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阶段造价等批复文件或另外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行政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铁工程或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铁路设计工作至少10年及以上。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铁路施工至少10年及以上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

②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⑦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⑧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⑨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⑩联合体协议需明确各成员方承担设计、施工任务范围和专业内容,且不得承担资质条件许可范围以外的设计或施工内容。

3.3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网页截图)。

6同属 1个企业集团公司 (不包括施工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二级子公司)的投标人,本项目最多只允许 1 个独立法人(或1个联合体)参与,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个标段投标人均可投标,若投标人选投多个标段,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对应标段的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评标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承诺书中的承诺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未承诺或投标人多个标段投标文件承诺书中的承诺顺序不一致,则按标段号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标段其他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11   20  09 时(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1212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_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_(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9991625

8. 联系方式

人:湖南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         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268号

湘江时代A2栋18楼

人:熊先生、王先生             项目负责人:王女士、余女士

   话:0731-84263840                    话:1521100767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104295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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