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光明路(蓝田路-东科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光明路(蓝田路-东科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其它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4-01-20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光明路(蓝田路-东科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沙经开区光明路(蓝田路-东科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1层1110-1122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1-23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CG-202401110026
  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光明路(蓝田路-东科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803925元
       最高限价:779807.25元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总周期50日历天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工程设计服务 长沙经开区光明路(蓝田路-东科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1、本项目为光明路(蓝田路-东科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位于长沙经济开发区,城市次干道,全长约700米,宽30米,估算建安费约为4500万元。 2、服务周期要求:设计总周期50日历天。 3、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国家、各部委(总局)、湖南省和长沙市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前述标准不一致者,以较高的为准。 4、服务要求: (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服务过程中及保修期内,由于设计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3)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合同部分。 5、人员要求:供应商自行配备主要专业设计人员。 6、设计成果交付: (1)本项目方案设计须达到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及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以及长沙市下发的有关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规范或法规,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规范或法规进行设计。 (2)设计成果具体做法及要求:包含方案阶段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设计图纸及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湖南省及长沙市建设项目设计报批报建和施工要求。 1 803925 803925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磋商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指2023年10月至2022312内任意一个月。

5)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1-19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1层1110-1122房)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1层1110-1122房)获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01-23 15: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评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4-01-23 15:30
       2、开启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评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4-01-12起至2024-01-17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招采备案编号: CSJKQXESXM-2023160(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7.2、监管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7.3、联系电话:0731-840200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林
电 话:0731-84873946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3楼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欧飞、刘超、张冰诺(项目组负责人)
电 话:0731-89793998
地 址: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1楼1110-1122号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1. 光明路道路工程设计费上限价编制说明.doc
  2. 长沙经开区光明路(蓝田路-东科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磋商文件发售稿.doc
  3. 费用计算表(光明路设计).xlsx

2024 年1 月12 日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