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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基础设施三期)专职交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预公示

招标公告 浙江宁波 发布日期:2024-02-05
关于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基础设施三期)专职交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预公示
来源: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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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慈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基础设施三期)专职交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进行预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 YD-2024-0205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歧视性条款;
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技术服务指标;
3.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2024-02-08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 2024年2月8日下午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1305室),外地可以邮寄原件并电话确认。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陈鑫伟 

5、联系电话: 0571-87834350 

6、联系邮箱: 27083239@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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