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长沙市星沙医院污水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4224419166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兴 13574803194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24 08:39 - 2024-04-28 08:39
采购单位:长沙市星沙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需具备履行污水检测服务和空气污染监测等资质。 3、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承诺在服务期内不进行转包。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医院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医院服务; 服务内容:技术服务;规模等级:二级甲等;采购需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次要参数要求: |
1年 | 130000.00 | - |
附件: 采购需求1.docx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按采购需求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需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响应文件应与采购需求中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采购需求的要求。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偏离项数之和≥1项将导致无效响应,即不允许任何偏离。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长沙市 长沙县 星沙街道 星沙街道板仓路399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长沙市星沙医院污水检测服务项目 | 一、项目实施要求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实施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1.2服务地点: 长沙市星沙医院开元路院区(长沙县星沙开元路53号) 长沙市星沙医院板仓路院区(长沙县星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县湘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沙县湘龙街道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2.实施要求 2.1成交供应商负责到服务地点的全部采样、管理及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2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3整体项目服务期为壹年。 2.4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服务要求: 3.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需求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数量频次检测,在规定的时间出具检测报告,未在规定时间检测的,按每次500元罚款。未在规定时间检测数量超过十次,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服务,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2 定期检测计划 3.2.1对采购人不定期检测服务要求的响应措施。 3.3技术检测支持 3.3.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检测服务。 3.3.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检测人员值守服务,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付款人:长沙市星沙医院 2、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供应商每季度根据上一个季度的检测内容和数量开具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发票支付费用。 3.供应商在报价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