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
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3.5 拟委任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
工程师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作为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 1 项新(改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3.6 投标人近 5 年内(是指 2019 年 5 月 1 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
为准)至少独立完成 1 项且通过交(竣)工的二级或以上等级新(改或改扩)建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9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
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
市场的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 D 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
目的投标。
3.1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2021 年 5 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1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13 本项目施工标段和施工监理标段同时招标,若存在关联管理关系的施
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两个标段同时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时,则优先推荐施工标段为中
标候选人,同时取消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06 月 1 9 日 09:00:00 至 2024 年 06 月 2 5 日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