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 7 月 31 日 10-11 时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上公开拍卖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东侧、金城大道北侧金阳医院1-3层部分零星商业、食堂5年租赁权,出租面积2540.6平方米,首年租金起拍价88.36万元,每3年递增5%。租赁用途仅限用于符合规定的经营项目,详见拍卖资料按现状出租以实际交付为准: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执照应包含商业服务、餐饮服务等经营范围,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2.竞买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至少3年及管理过500人以上的食堂经营管理经验(提供包含负责人简历且服务对象500人以上的项目合同以及该负责人3年社保缴纳证明,或由项目合同的甲方开具证明材料原件)。
3.竞买人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食品安全事故或劳动纠纷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买。
5.与委托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拍卖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6.竞买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8.委托人保留对竞买人进行考察的权利。
二、标的展示、报名时间:2024年 7 月 17 日至 7 月 30 日(工作日9:00-16:30)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查询相关资料。
三、报名要求及地点:竞买人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有效证件原件、竞买资格证明文件及保证金缴款凭证到岳麓区岳麓大道89号麓江春1栋1904室办理报名手续。
四、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 7 月 30 日16:00时。
五、拍卖保证金50万元,收款账户: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并注册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15575828858 黄先生
详见附件:1、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 2、租赁合同范本
湖南光大拍卖有限公司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浏阳市金阳医院1-3层部分零星商业、食堂5年租赁权拍卖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价格 |
450.6360万元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 年 7 月 17 日 |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 年 7 月 30 日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住所(地址)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59号 |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
注册号 |
91430181MA7CGKLE0W |
单位性质 |
/ |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预算形式 |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主管部门 |
/ |
||||
|
法定代表人 |
黄颖 |
主要负责人 |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浏阳市金阳医院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批准文号 |
医院纪要〔2022〕5 号 |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详见拍卖公告、拍卖规则、竞买注意事项、特别说明及租赁合同范本 |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出租
人民币单位:元
|
序号 |
位置 |
建筑物名称 |
产权证号 |
出租面积m2 |
第一年租金挂牌价 |
第二年租金挂牌价 |
第三年租金挂牌价 |
第四年租金挂牌价 |
第五年租金挂牌价 |
租金合计 |
备注 |
|
1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东侧、金城大道北侧 |
金阳医院1-3层部分 |
|
2540.6 |
883600 |
883600 |
883600 |
927780 |
927780 |
4506360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或分期( √ )(√或╳) |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对应标的保证金标准交纳竞买保证金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由竞买人自行在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平台上注册后获取;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若转让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才可申请原路退还;若未能竞买成功则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
||||||
|
对受让 方的要 求和资 格条件 |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执照应包含商业服务、餐饮服务等经营范围,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2.竞买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至少3年及管理过500人以上的食堂经营管理经验(提供包含负责人名字且服务对象500人以上的项目合同以及该负责人3年社保缴纳证明,或由项目合同的甲方开具证明材料原件)。 3.竞买人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食品安全事故或劳动纠纷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买。 5.与委托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拍卖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6.竞买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8.委托人保留对竞买人进行考察的权利。 |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拍卖( √ )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
项目联系(监督)人 |
武劲 |
电话 |
0731-8272809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