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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雄安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第二批)技术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 发布日期:2024-07-26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雄安新区消防救援工作筹备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雄安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第二批)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雄安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第二批)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华

项目联系电话:0312-56280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雄安新区消防救援工作筹备组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西大水路办公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华 0312-56280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冬琦0312-407898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雄安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第二批)技术需求公开征求意见面向潜在供应商征求。请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需求公开征求意见相关附件,并于回复意见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意见。

二、征求意见内容及获取方式

1.征求意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

2.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公开征求意见相关附件的获取方式即日起至回复意见截止时间止,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搜索本公告标题,即可免费下载。

三、公告期限及回复意见截止时间

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8日18时止(北京时间)。

2.回复意见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8日18时(北京时间)。

四、回复意见格式及方式

1.回复意见格式

按照下载附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关于对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雄安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第二批)技术需求的修改建议书》,回复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及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文件)。上述两个文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2.回复意见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xaxqxaw@163.com。邮件主题为:XXX公司(公司全称)《关于对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雄安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第二批)技术需求的修改建议书》。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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