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999,048.33 | 湖南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三期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 1 | 1,038,278.63 |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省外入湘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类)、具有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项目部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4)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承诺书;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及时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证)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