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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实验小学行政楼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 福建尤溪县 发布日期:2024-07-31

项目概况

尤溪县实验小学行政楼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尤溪县城关镇水东经贸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Y三明招2024023

项目名称:尤溪县实验小学行政楼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16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16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 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 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 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 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可为2022年度或2023年度。(2)、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闽财购【2021】9号文)》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至 2024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尤溪县城关镇水东经贸大厦15楼)

方式:到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尤溪县城关镇水东经贸大厦15楼)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会议室(尤溪县城关镇水东经贸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会议室(尤溪县城关镇水东经贸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尤溪县实验小学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后山路2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15359937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尤溪县管前镇管福路6号聚福新村11幢1013室            

联系方式:小邱18659855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邱

电 话:  1865985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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