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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张家界市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一)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湖南张家界 发布日期:2024-08-05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5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4]00004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一)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1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安装验收一个月内支付到合同金额的40%,半年后支付到合同金额20%,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下的10%(不计息)修改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安装验收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半年后支付合同金额20%,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下的10%(不计息)”;

2、第六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第三章第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安装验收一个月内支付到合同金额的40%,半年后支付到合同金额20%,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下的10%(不计息)”修改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安装验收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半年后支付合同金额20%,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下的10%(不计息)”。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渭
       电话:13974452222
      2、采购人
      名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大道西侧
      联系人:李金华
      邮编:427000
      电话:15874499899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泛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大桥路5号
      联系人:李渭
      邮编:427000
      电话:13974452222
      电子邮箱:31248041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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