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长沙县第三医院(长沙县脑科医院、长沙县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长沙县第三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长沙县第三医院(长沙县脑科医院、长沙县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长沙县第三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4-08-22
长沙县第三医院(长沙县脑科医院、长沙县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长沙县第三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SCG-202407260029
二、项目名称:长沙县第三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 折扣率/费率(%)
湖南宇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春华镇金鼎山社区长平路与S207交界处01168号 17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湖南宇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长沙县第三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正文 详见招标正文 详见招标正文 详见招标正文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爱民(主任评委)、吴铁平雷振东周逞丽周瑛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排序

 候选人名称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1

湖南宇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94.45

2

湖南鸿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

3

湖南绿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89.57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原因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据
长沙永润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营业执照、《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1年预算298万元,2年总预算596万元。按本项目总预算596万元参照{关于调整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长县财【2020]15号))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经双方协商,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40000元整。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中标价为上浮率17%。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县第三医院(长沙县脑科医院、长沙县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联系人:毛文静
电 话:0731-86700808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安沙社区安沙组123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巧红 王彦芝 蔡依玲
电 话:0731-85118391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2113室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 开标一览表.pdf
  3. 中标通知书.pdf

2024 年8 月22 日

客服